申志刚律师亲办案例
涉嫌诈骗刑事拘留,纠纷辩护取保候审
来源:申志刚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28
浏览量:458

涉嫌诈骗刑事拘留 纠纷辩护取保候审



简要案情:

2018年10月份以来,当事人通过熟人介绍认识本案被害人,后当事人对被害人患有严重厌食症的孩子照顾有加,并答应被害人通过自己的人际关系帮助被害人经营生意。同时,被害人与当事人在此期间互相有过经济往来,后被害人报警称当事人诈骗其钱财。

律师辩护:

申志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到看守所当事人进行会见,并同时向有关证人调查相关情况,最后向检察机关申请不予批准逮捕,辩护意见如下:

当事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及动机,客观上没有实施该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侦查期间对其应采取取保候审。

2018年10月份左右,当事人带当事人女朋友来徐州后认识了本案被害人,之后就经常在一起聊天,当事人和女朋友经常出国,见的世面广一些,被害人就让当事人和女朋友一起给她得了厌食症女儿做心理辅导工作,,陪了她一个多月。

当事人和女朋友与被害人的关系发展的很好,被害人把当事人当亲弟弟一样待的,当事人们也是姐弟相称。从认识到当事人被羁押,被害人先后给当事人14-15万元左右,都是她心甘情愿给当事人的,当事人从来没有主动向她要过钱,她都是通过微信和现金的方式给当事人的。在这段时间内,被害人让当事人联系给她做化妆品生意和茅台酒生意。在一年的时间里,当事人一直在给他跑这两方面的生意筹备工作,当事人先后跑了广东、杭州、珠海、成都、长沙等地,也花销了不少,后来放弃化妆品生意,是因为当事人和被害人都认为成本过高,被害人给女朋友讲放弃茅台酒生意,是因为当事人办不好事情,给当事人留面子。

在被害人给当事人钱的同时,当事人也先后给她女儿在英国结账,给被害人结账,给被害人和她丈夫、女儿买首饰、衣服,给她女儿和她发红包等先后花费五六万元,当事人和被害人之间都是正常人情礼节往来。

另外,当事人女朋友也先后多次给被害人买东西,花费了有二十万元,所花费的钱都是当事人和女朋友共同所有。

本案中,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被害人主动给予当事人钱物,也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双方均是自愿行为。被害人要维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钱款,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公安机关则不应插手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

申志刚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特向检察机关申请对当事人不予批准逮捕,2019年7月9日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当事人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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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志刚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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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申志刚
  • 执业律所:
    江苏精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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